【青岛社保】中断社保在日常生活中其他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5-12 23:37:23 所属分类: 社保政策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日常生活中其他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影响正常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以及未按照规定在3个月内及时参保缴费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定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6个月(等待期)后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中断参保的,由用人单位负担。
影响非本市户籍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缴纳和享受医保待遇
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参加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需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
影响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根据青岛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影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
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有关规定,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