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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20-03-16 18:34:21 所属分类: 最新资讯

一、范围和条件

(一)青岛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的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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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援企稳岗返还。

其中,劳务派遣单位的自用职工(由劳务派遣单位出资缴纳失业

保险费),返还资金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

到属于中小企业的用工单位的派遣职工(由用工单位实际出资缴

纳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发放至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

位转至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自用职工和用工单位使用的派遣

职工分别计算裁员率。

(二)青岛行政区域内具有人力资源许可资质的人力资源机

构,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援企稳岗返还。

二、劳务派遣单位援企稳岗返还申报流程

劳务派遣单位会同用工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自用职工稳岗返还申报。劳务派遣单位登录青岛就业

网,点击“我要办事—单位业务—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申请—

自用职工稳岗返还申请”模块,查询自用职工并逐一标识个人社

保账号,上传每名自用职工全年工资发放凭证,按系统提示填报

申请信息,对申报的自用职工参保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性做出承

诺。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市就业信息系统对劳务派遣

单位自用职工申请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

核通过。市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做好汇总公示和资金拨付工作,

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将返还资金打入劳务派遣单位指

定的银行账户。

(二)派遣职工稳岗返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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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工单位派遣职工的稳岗返还统一由劳务派遣单位代为

申报。劳务派遣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点击“我要办事—单位业

务—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派遣职工稳岗返还”模块,查

询派遣职工并逐一标识个人社保账号(其中,用工单位在本市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派遣职工独立缴费账户的,只标识独立缴费

账户),上传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费收费凭证,按系统提示填

报申请信息,对申报的派遣职工参保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性做出

承诺,并将申请情况告知用工单位。

2、用工单位登录青岛就业网,按提示查看劳务派遣单位申

请信息,核对本单位派遣职工人数和稳岗返还金额,核对无误的

由用工单位对申报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点击“确认”。区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市就业信息系统对派遣职工稳岗返

还申请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市

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流程做好汇总公示和资金拨付工作。区(市)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返还资金打入劳务派遣单位指定的银行账

户,劳务派遣单位应在 1 个月内将派遣职工稳岗返还资金发放给

用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