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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部分证明材料的调整
发布时间:2019-03-04 13:26:00 所属分类: 最新资讯
一、将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应出具的“大修证明原件”,调整为有“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二、取消失业提取中的“职工失业情况确认书”。
三、取消职工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提取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四、取消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中,提供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五、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的办理要件调整为“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